欢迎来到云南自考网!云南自考网为考生提供云南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云南教育考试院https://www.ynzs.cn/为准。

联系我们:  0871-64332211

距24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已经开始

距25年4月自考考试预计99

考生服务:

  • 实践考核|
  • 转考免考|
  • 所在位置:云南自考网 > 云南自考复习备考 > 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三)

    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三)

    2019-11-09 10:59:30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在云南自学考试中,思修是公共课必须要考到的一门科目,也是考生必须要重点掌握的一门科目。而为了更好的帮助到考生,云南自考网就整理了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三),希望能对各考生有所帮助。

      人民主权,即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归人民所有。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般说来,人权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以专章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等,这些都是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以上是关于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三) 的简要介绍,想获取更多关于自学考试考学历的相关资讯,如云南自考复习备考、自考解答、考试安排、成绩查询、考试资讯等,敬请关注云南自考网(www.ynzikao.cn/)。

     

    云南自考培训报名入口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

    上一篇: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二)
    下一篇:2020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四)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查看云南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

    进入在线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