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8年4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课程代码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B 2.A 3.D 4.B 5.A
6.B 7.B 8.C 9.D 10.C
11.D 12.A 13.C 14.D 15.A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1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1分)法院的诉讼文书、(1分)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分)
17.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分)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2分)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1分)
18.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以及检察机关侦查部门) 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2分)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1分)具有终止本案刑审诉讼,免予追究被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2分)
19.概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2分)概述再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2分)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1分)
20.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统称为笔录。(1分)笔录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1分)它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证据使用。(1分)此外,笔录也是制作法律文书的重要依据,(1分)并是检查执法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教训,加强业务建设,完善法制的参考资料。(1分)
三、写作主题:本题30分。
21.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共6分)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1分)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依次分别写明自诉人、被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等。(5分)
(二)正文(共19分)
1.案由和诉讼请求。(2分)
2.事实与理由。
(1)事实。应当写明被告人何婷拾到手提包隐匿,拒不交还,企图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的事实。(10分)
(2)理由。应当写明提起刑事自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3分)
3.证据、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应当写明:(1)李兵、王灿各出具证人证言—份,证明张昭在朝阳餐馆遗失手提包的事实;(2分)(2) XX区公安局调查笔录复印件一份,证明何婷非法侵占财物的事实。(2分)
(三)尾部(共5分)
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应当写明“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2分)
2.附项。写明附刑事自诉状副本一份。(1分)
3.自诉人著名。(1分)
4.写明文书制作的日期。(1分)
四、写作辅题:本题15分。
22.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共4分)
1.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文书制作机关的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的名称。 (1分)
2.案号。应写为:(2015)X民初字第45号。 (1分)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依次分别写明原告、被吿的姓名、性别年龄等。(2分)
(二)正文(共6分)
1.写明起诉的事由。应写为:2015年1月7日,本院收到吴冰的民事起泝状,……(写明起诉的事由)。(2分)
2.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由“经审查,本院认为……”引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的理由);(2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笫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规定如下:(1分)
3.写明裁定结果。即“对吴冰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1分)
(三)尾部(共5分)
1.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2分)
2.审判人员署名。(1分)
3.写明文书制作的日期,加盖人民法院印章。(1分)
4.书记员署名。(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