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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同法》选择题练习及答案

2018-07-10 14:48来源:云南自考网
自考《合同法》选择题练习及答案解析

1.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涉外合同包括:( )
 
    A.不动产的租赁合同
 
    B.不动产的买卖合同
 
    C.不动产的抵押合同
 
    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下列关于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规则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没有约定,则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B.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C.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规定仍无法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发送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D.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自考《合同法》选择题练习及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答案」ABCD
 
  「考点」法律适用
 
  「解析」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也是不动产。
 
    2.「答案」AD
 
  「考点」合同的补缺规则
 
  「解析」《合同法》第62条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故AD正确。《民诉意见》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故B错误。《合同法》第312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C错误。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法62条6种情况的理解记忆同时要结合其他法律的特别规定,特别注意细节,如发送地和到达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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