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档案必须有申报确认点审验过的专科以上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审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省招考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学历认证报告、已办好的免考手续申请表、实习或论文合格证;
(二)对更名的考生,须有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三)申报审核点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盖章;
(四)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01年起,自考毕业证书要报教育部注册,方能承认学历,注册时须有身份证号。因此每张毕业生登记表第三面须贴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复印件代替;
(五)考生必须在我省报考合格一科以上才能申报办理毕业证;
(六)申报确认点发给考生毕业证时,同时要发给考生《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不能只发给考生毕业证。
(七)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技处)提出申请,并参加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合格,由省学位办送交主考院校审核后授予。(省学位办电话:0871-65141725)